一、准备材料
1、考生在市级及以上级别报纸登报申明其毕业生登记表遗失或损毁;
登报格式:考生姓名+自考专业+自考毕业证书编号+‘毕业生登记表遗失’
2、考生携带申明的报纸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、毕业证书原件 ;
3、补办的毕业生登记表需是在合肥市申请毕业领取的。
二、考生将以上的材料拍成照片作为邮件附件发到邮箱hfzkb123@163.com
经审核无误邮件回复领取时间,凭考生身份证到合肥市教育考试院(金寨路322号)领取盖有市级公章的《毕业生登记表证明》一式二份;
三、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、盖有市级公章的《毕业生登记表证明》至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(金寨路188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东区)自考处进行审核,审核通过予以加盖省级公章。
注:《毕业生登记表》与《毕业生登记表证明》具有同等效力 。